其實現在這個代課身份一直讓人很尷尬。
當初我是以「增置專長教師─美勞科」考進去的。台中縣政府有一筆經費,讓各個學校決定開出一個名額,由政府統一招考分發為期一年的代課教師。
當初分發時也說的很明白,除了不能帶班級外,其餘的,學校要安排上甚麼課還是要以學校行政決定為主。
所以我接到的是四年級的鄉土課和六年級的音樂課。兩門課都上的很心虛,因為我不會講台語鋼琴也忘的差不多了。既來之則安之,硬著頭皮就給他上課了。
大家都會驚訝我怎麼會上這兩門課外,又以我是美勞專長來拜託做布置。我沒有也沒辦法說甚麼,做就是了。然後得知當初學校會開美勞的缺是有內幕的,因為學校明明比較缺音樂老師。就是為了以前在學校實習然後代課的另一個美勞教師,可能因為太好用了,想利用這次機會讓她回學校繼續"被使用",無奈我成績在她前面,又不小心填了這個學校〈應該是這樣,不然怎麼也想不透幹麻開美勞缺又不給教美勞課〉。
然後鄉土課出了事情。因為教育部來了一份公文,希望任教鄉土課的老師要是"合格的鄉土教師",就是要有相關的認證,若無要去參加研習。重點就在於,那個研習只限正式教師,代課實習教師皆不可參加。
所以出現了適法性的問題。開了兩天的會,四年級的老師們捨不得讓出美勞課跟鄉土課對換。他們幾乎都有認證,而且美勞課跟鄉土課剛好都是一堂課,可是他們就是捨不得換,因為他們自己上比較好運用時間〈太長不想多說〉。
我夾在組長跟所有四年級老師中間,請問要靠哪一邊?哪一邊都不能站,因為說難聽一點,我只去代一年的課,誰也招惹不起,也沒那麼大的嘴可以發表意見。大家都是為了自己好,就乖乖的站旁邊等結果吧。
只是,以後上他們的課,心裡就會有疙瘩了,我沒有這麼心胸寬大,可以當作沒這回事。一切都讓人很不舒服,還要擺笑臉跟大家打招呼,真的有點厭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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